水环境监测概述
水环境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第二十五条,是国家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监测水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该制度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导,负责制定监测规范,统一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并与水行政等部门协同构建监测网络。
具体而言,水环境监测遵循水的自然循环规律(涵盖降水、地表水及地下水),对水质、水量及影响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类人为与自然因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统一监测。其监测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受纳水体的水质监测,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地表水及地下水;二是污染源监测,主要针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
此外,水环境监测还融入生物监测手段,以弥补化学与物理监测的不足。生物监测利用生物对环境污染的敏感反应,提供污染状况的综合信息,不仅能反映当前污染状况,还能揭示污染的历史演变。
水环境监测流程
水环境监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前期调查:深入分析监测区域的水环境状况,包括污染源分布、排放情况,以及自然与社会环境特征,如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土壤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等。
监测点优化布设:科学合理地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确保采样点能够代表监测区域的水质特征,这是获取准确数据的关键。
水样采集与保存:根据待测指标选择合适的采集方法和保存措施,确保水样在采集至分析过程中保持其原始性质。
环境指标测定:依据样品特性和分析需求,选用恰当的分析测试方法,对水样的各项环境指标进行准确测定。
数据整编与发布:在可靠的采样和分析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处理数据,以消除监测误差,最终发布符合客观要求的水环境状况信息。